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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继今年8月23日起关于分拆上市征求社会意见后,证监会12月13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明确了分拆试点的条件,规范了分拆上市流程。
新规落地,标志着A股的分拆上市终于落地,与国际接轨
概念解读
拆分上市: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上市公司可以把自己看好的一部分独立于自己上市!如深康佳A(000016)表示,积极推进控股或参股公司在境外或科创板上市;东港股份(002117)表示,对子公司东港瑞云进行股改,符合条件将申请单独融资;首航节能(002665)表示,推动子公司首航光热在科创板上市。已有27家公司在互动易或公开渠道指出,将择机分拆业务赴A股上市。
(注意:分拆上市将面向整个市场 不仅限于科创板)
七大拆分要求
一是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
二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正式规则将分拆上市企业门槛从10亿降至6亿,同时放宽了募资使用要求、子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要求,也对同业竞争体现了更高的实操容忍度。)
三是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四是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是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监管并要求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六是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但子公司的高管等人员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较意见征求稿调高了比例,调整为不能超过30%。
七是要求上市公司做好充分的披露说明。
认识
思考
1.近期的某些股票上涨是热点推动,还是真是优质股票?
2.中国金融市场未来会有什么方向?